本报讯(全媒体记者黄君)7月24日,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,该支队根据《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于今年7月24日起,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实施上牌管理。
据了解,对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17761-2018)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,现启动电子通行凭证办理工作。车主通过“椰城市民云APP”或“椰城交警”微信公众号“申请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”系统申领电子通行凭证,凭证有效期内可合法上路,过渡期至2022年1月1日全省正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,核发全省统一号牌。线上申领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需要车主身份证原件、购车发票原件、以及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。
已申领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的电动自行车,申请人可以通过“椰城市民云”APP或“椰城交警”微信公众号网上在线查询、下载已核发的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。电子通行凭证可以转发分享或打印纸质凭证,驾驶人可以出示下载后存储于手机的电子通行凭证图片或纸质凭证,超过有效期的电子通行凭证无效。
据统计,截止至25日17时,线上成功申领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共计22152件,其中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13044件,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9108件。